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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地图发布者: 沃博 时间:2023-07-07 15:29:34
关于我国目前的认证类型
我国目前认证的类型主要分为:产品质量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分为:CCC国家强制性认证;有机产品认证;CQC自愿认证等。
管理体系认证分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等。
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概念
1、产品质量认证概念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概念的不同之处
ISO\IEC指南2中关于“认证”的定义是:“第三方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合格证书)”。
2、关于产品质量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的定义是:“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以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3、关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经认证机构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评定、确认并颁发体系认证证书来证明该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活动。
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同之处
1、认证对象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对象是申请认证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不考虑产品的等级品。
2、获准认证的条件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提出申请认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二)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
(三)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补充要求。”
3.认证的性质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强制性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类。凡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必须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否则,不得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国家规定,凡是不属于强制性认证范围的产品,实行产品质量认证自愿的原则。水泥产品目前尚属于自愿认证的范围。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部实行自愿的原则。
4、证明的方式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的证明方式是产品认证证书和产品认证标志,证书和标志证明该产品符合产品标准和认证条件的要求。证书中允许标明产品的质量等级,如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等,而且只能一品一证,即一个产品只能发一张证书,该产品的认证证书对其他产品无覆盖性。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方式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记。证书和标记只证明该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证书中也不标明产品的质量等级,仅证明该组织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使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以多品一证,即经认证机构确认符合要求的多个产品填写在一张证书上,它具有一证覆盖多个产品的属性。
5、证明的使用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不能在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可用于获准认证的产品上。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都不能在产品上使用。
6、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两者同属认证的范畴,都具有独立的第三方质量认证的特征。具体地讲相同之处:
1、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都具有独立的第三方质量认证的相同认证特征。
2、申请认证方都必须具有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质量体系,即质量保证能力。它依据的是等同于ISO9000族系列标准的有关国家标准(如ISO9001)。它的作用是能够提高顾客对供方的信任,增加订货,减少顾客对供方的检查评定,有利于顾客选择合格的供方。质量体系认证是自愿的,企业通过体系认证获得的体系认证证书不能用在所生产的产品上,但可以用于正确的宣传,它是ISO向各国推荐的一种认证制度之一。
产品质量认证是对产品做型式试验,又对与产品有关的供方的质量体系进行评定,评定内容包括供方的质量体系对其生产、设备、材料采购、检验方法等能否进行恰当的控制,能否使产品始终符合技术规范。产品质量认证通过后不仅颁发认证证书,而且还允许在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
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最主要的区别是认证的对象不同。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特定产品,而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供方组织的质量体系。由于认证对象的不同,引起了获准认证条件、证明方式、证明的使用等一系列不同。但它们也有共同点,就是都要求对供方组织的质量体系进行体系审核。
在了解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区别与作用后,企业选择以哪种方式进行认证就很容易了。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需要考虑的因素:企业的产品品种有多少,产品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用户的性质属于哪一类,用户对质量认证形式的具体要求等。因此,对于生产的产品是单一品种,或执行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或成批大量生产的产品,或产品的用户较分散,或需方指定要求供方获得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企业,都应该考虑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对于多品种、小批量,或没有权威性产品标准可作为产品认证的依据,或需方指定要求供方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应该考虑进行质量体系认证。
质量体系认证有覆盖面广的优点,但对外影响不如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可以将标志直接制作在产品的包装上,具有影响面大的优点。但它的局限性也很大,只能在某一特定的产品上使用,两者各有利弊。企业在选择用哪种方式认证时,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客户的要求,慎重选择,不要认为质量体系认证范围大、水平高、信誉好,而产品质量认证水平低。更不能盲目听信某些违法认证机构的误导,对此企业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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